各相关单位:
现转发湖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通知》,并将校内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按照通知要求,学校限报3项,申报《指南》中“*”号类,可不占指标;
2.此次基地申报分为认定和培育二类。认定类基地为所申报机构经评审直接认定为人文社科基地,培育类基地为所申报机构暂不认定为人文社科基地,经两年培育后,予以评审认定;
3.研究方向需符合《湖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指南(2022版)》,符合高校学科建设规划,原则上所依托学科或专业为省级以上重点学科或专业;
4.现有基地研究人员不能作为新申报基地研究人员;
5.基地负责人为校内在职在编人员,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5岁;
6.按照《湖北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报立项评估指标体系》(附件2),申请认定类基地需自评得分达到80分以上,申请培育类基地学术成果不低于35分,咨询服务不低于30分。其中学术成果和社会服务成果为2019年以来的研究成果。
二、工作安排
1.请有意申报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对照《湖北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报立项评估指标体系》自评分数,并撰写支撑材料(无具体格式要求),其中涉及科研项目、成果、奖项部分,请逐条列出。待系统开放后,学校统一组织申报。
2.请各单位在2月24日(周五)之前统一报送,指标体系打分表、支撑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通过企业微信发送。因涉及限项申报,未按期提交材料不予受理。
联系人:窦赛 67843847
科学研究发展院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