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2023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自然科学类)(以下简称中央专项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一)中央专项项目面向全校在岗教职工,按照中央专项管理规定,重点向40岁以下青年教职工倾斜。
(二)项目选题应坚持“四个面向”,紧密结合学校学科发展规划和各学院学科发展实际。项目研究工作的开展,应有助于提升服务国家发展战略能力、学校自主创新能力和学科建设水平。
(三)中央专项项目资金属国家财政资金,对经费使用有较强的年度进度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学校的统一要求使用经费。学校实行“分批拨付、集中统筹”的方式进行经费管理。
(四)利用中央专项项目资金获得的各类项目和成果均要求署名中南民族大学为第一单位,至少有一项成果由项目负责人为第一完成人(或通讯作者)。其中,各类成果必须标注“中南民族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编号)”(英文为:Supported by“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 South-Central MinZu University(Grant Number:项目编号))。
(五)项目申报人应结合实际情况,按照《中南民族大学科研评价指导性意见》与科研成果评价指导方案自主、科学、客观确定项目预期研究成果,努力提高科研效益和成果产出,确保科研活动的创新性和持续性。预期成果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将作为评审重要依据之一。
二、评审与立项要求
按照学校要求,2023年为中央专项项目绩效改革试点年度。项目经费分为学院与学校两个部分,评审与立项工作同时进行。
(一)学院部分
学院立项总经费额度为学校科研工作会议上分配给各学院的额度。立项要求如下:
1.学院立项的项目经费不得超出学院总经费额度,其中,用于资助青年科研人员(未满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的经费比例须不低于学院总额度的60%。
2.学院立项的项目类别包括青年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平台青年项目和社会服务后期资助项目。其中,青年项目、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资助额度分别为5万元、8万元、10万元。青年项目负责人应为青年科研人员。
3.平台青年项目,负责人应为平台内青年科研成员,由2022年经费使用绩效合格的平台(名单已发各学院)推荐,依托学院审核。
4.社会服务后期资助项目:资助2022年度个人横向项目业绩显着者,按照每到账100万元给予5万元标准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由学院按照经费实际到账情况直接立项,不参与院内评审。
5.各学院自行组织评审与立项,公示后报科发院审核。经形式审查无异议后,予以正式立项并拨付经费。
(二)学校部分
学校立项的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双碳”专项项目。
1.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一般为10万元/项,项目负责人应有主持过C类及以上项目的经历(项目类别参照《中南民族大学科研项目评价指导方案》),鼓励青年人员组织团队申报。
2.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一般为8万元/项,优先支持近三年有国家或省部级项目结题且尚无项目在研的申报人。
3.青年项目:资助额度一般为5万元/项,项目负责人应为青年人员。
4.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评审,由学校组织,采取竞争性答辩方式进行。
5.学校设立“双碳”研究专项,支持开展服务国家“双碳”战略需求研究,项目类别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资助标准和要求同上,由学校碳中和研究院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立项名单。
三、注意事项
1.作为项目负责人,有在研中央专项项目不得申报。
2.尚在科研诚信限制期限内的科研人员不得申报(具体名单由科发院发送相关学院)。
3.作为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作为主要参加人员参与的项目数(含申请主持的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
4.不得将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以不同申请人名义申请项目。否则,学校将以学术不端行为进行处理。
5.所有拟资助的项目均应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四、材料报送
1.各单位要对学院提交的所有申请书内容及项目组成员申报资格进行审查并统一上报。科发院不受理个人申报。
2.材料由各单位汇总,一并报送至科发院。包括:
学院立项项目:申请书(附件1)纸质档一式2份(A4纸双面印制,其中原件1份),汇总表1份(附件2)。
学校竞争性项目:申请书(附件1)纸质档一式5份(A4纸双面印制,其中原件1份),汇总表1份(附件3)。
以上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176528964@qq.com。
3.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23年3月25日
联系人:黄秋波、白云
电话:027-67842040
附件:1.项目申报书
2.学院立项项目汇总表
3.学校竞争性项目汇总表
科学研究发展院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