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省新型智库2023年度课题研究工作,根据《湖北省新型智库建设管理办法》,经省委宣传部批准,现发布《2023年度省新型智库课题》,具体通知如下:
一、课题指南
省新型智库课题为湖北省社科基金重点课题,共32项。
1.流域综合治理与四化同步发展的理论机理研究
2. 流域综合治理框架下,多流域、多片区、多层次主体间协同协作机制研究
3. 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推动四化同步发展的考核评估指标体系研究
4.安全空间格局、管控体系及底线指标研究(重点关注水安全、水环境安全、粮食安全、生态环境安全)
5. 湖北现有资源禀赋条件下优化产业发展布局、城镇建设布局以及设施建设布局研究
6. 以打通双循环堵点为目标,湖北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思路和具体路径研究
7. 实现流域综合治理和四化同步发展的人才支撑研究(重点关注基础研究投入机制、研究评价激励机制、成果转化机制、人员薪酬制度以及人才差异化评价办法)
8.湖北省不同地区生态价值实现机制与政策路径研究(重点关注生态功能区、生态脆弱区、示范区、江汉平原地区)
9. 探索设置长江生态法院研究
10.湖北不同地区差异化实现四化同步发展路径研究
11. 湖北省消费品工业高质量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
12. 湖北承接沿海纺织产业转移研究
13. 湖北打造世界级光电子信息产业集群路径及对策研究
14.湖北培育储备世界级产业及集群研究
15. 超大城市构建新发展格局的优势及功能发挥研究
16. 中小城市空间紧凑、集约发展研究
17.全国各地流域治理经验与启示研究
18.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体制机制创新研究
19. 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水平研究
20.湖北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特色农产品交易中心研究
21.对标CPTPP、DEPA规则,稳步推动制度型开放研究
22.湖北打造知名文化品牌研究
23. 湖北大健康产业发展研究
24. 构建数字化发展治理体系,制定数据要素交易规则研究
25. 我省水资源利用与污染治理产业研究
26. 县域教联体建设研究
27. 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研究
28. 加快建设全国氢能中心研究
29.湖北省劳动力供给趋势及对策研究
30.新时代新征程湖北建设知识产权强省路径研究
31.完善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湖北体制机制研究
32.以政治监督为统领、贯通协调各类监督研究
(注:鼓励申报人聚焦现实问题,结合自身优势,进一步细化课题研究重点,角度自选。)
二、课题组织
(一)课题申报
1.申报资格。申报人必须是课题负责人(限1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工作和组织研究活动的能力以及扎实的前期研究基础。课题组必须由高校和党政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联合组成,共同参与调查研究。其中,高校参与人员不得超过5名。每人只能申报或参与1个课题,不得同时申报或参与多个课题组。近两年内已承担社科规划各类项目(包括国家重大招标、年度项目、专项项目等和省级重点项目)尚未满足结项条件的,不得申报本课题。申报人认真填写《湖北省社科基金暨省新型智库2023年度项目申报书》,报所在单位审核。
2.推荐申报。请各单位根据课题研究方向,结合科研工作实际,组织申报动员,不得定向推荐。原则上,每个单位每个课题只能推荐1个课题组。
(二)评审立项
3月底前,由省社科工作办组织集中封闭评审,形成拟立项名单,报省委宣传部审定后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下达立项书。立项后按程序拨付课题经费的2/3。
(三)组织实施
1. 4月初,省社科工作办组织召开课题发布会。
2. 4月至12月,各课题组组织开题,启动研究,报送至少两篇以上研究成果。其中,研究成果必须为决策咨询报告或调研报告,字数在5000字左右。
3. 2024年春节前,省社科工作办组织考核验收,办理结项。结项必须同时满足以下2个条件:①至少有两篇以上研究成果在《智库成果要报》刊发并获得至少一篇省级以上领导批示,或者被省级以上单位吸收转化为具体政策;②提交一份不少于8万字的总报告和一份1万字左右的简报告。结项后按程序下达结项书,拨付剩余1/3的课题经费。对于不能结项的,撤销立项,不再支付剩余经费。
三、其他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于2023年3月13日前将申报书(一式2份,A3双面打印)和汇总表一式1份报科发院。电子版申请书按照“申报单位+课题名称+负责人姓名”方式命名,连同汇总表发送至邮箱:282373772@qq.com。
联系人:杨鸣明 刘占勇 联系电话:027-67843663
科学研究发展院
2023年3月6日